新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对环境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
3月6日新疆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布“新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。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,全疆共出动20819人次,检查排污单位7526家,排查饮用水源地150个,查处环境案件473件,停产整治43家,取缔关闭15家企业。”。
新疆环保厅厅长杜力洪·阿不都尔逊介绍说,新疆环保厅、监察厅、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等多部门联手,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,提出限期整改要求。同时,对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。坚持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。各地对2014年减排工程严重滞后的14家企业分别实施了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。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。
2015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聚焦点,新疆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。新疆环保厅牵头起草了《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》;会同自治区发改部门完成了《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》修改完善工作。启动伊犁、昌吉、阿克苏等5个地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工作。乌鲁木齐市启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。